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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与科教科时间:2018-06-25 10:26点击数: 次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安排,结合卫计行业特点实际,现制定市卫计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责任

根据委领导分工,调整和充实市卫计委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卫生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卫计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委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接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等体系。将法制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市直属卫生计生单位、各县(市、区)卫计系统结合实际,制定卫生计生法制工作方案,把握普法重点,落实责任,逗硬奖惩。委机关严格落实《会前学法计划安排》,授课责任落实到委领导及各科室,利用党委会、委务会、委干部大会等会前时机,每月至少进行1-2次会前学法教育。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权力越位、错位或不到位。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过期失效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禁止以登记、备案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部分前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人员、权力三集中,实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推行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结制度,对取消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真空。根据省卫计委“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四证合一改革,做到“一次性”受理,综合审批,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积极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服务平台录入管理。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稳定优化基层卫生监督干部队伍,建立并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员制度。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和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推动卫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继续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手执移动终端使用,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五、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

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研究,找准问题和发展方向。指导各地、各单位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法务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注册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开展诊疗活动、规范病历书写、履行签字手续等程序。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责。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依法报告、依法处置等制度落地落实。

六、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指导县(市、区)卫计行政部门主动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规划配置、重大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督促医疗机构主动向群众公开医院资质、科室设置、岗位职责、收费项目、便民措施等服务信息,向患者及家属公开医疗过程、医疗费用等诊疗信息,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深入推动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及处理结果。

七、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和瑕疵补正机制,健全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和维护权益。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机制,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违法行为。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推进医疗服务违法活动便民举报投诉平台建设。

八、切实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卫生监督机构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打非联络员制度,制定和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政策研究,开展《医疗服务监督与刑事司法问责现况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研究卫生监督员在医疗服务监督中涉嫌渎职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强化卫生监督员责任意识、履职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卫生监督执法的新举措。

九、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及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效果,拓宽宣传渠道,做到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持续开展会前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督促各地、各单位至少组织法治专题讲座。组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探索建立“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年终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十、有效落实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位,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加大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锻造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水准高、责任感强法治工作队伍。积极支持推行法律顾问咨询和公职律师制度,为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将制定法治培训实施方案,市、县卫计行政部门要组织卫计行业系统相关单位人员2-3次法律知识业务培训。

 

附件:市卫计委2018年会前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市卫计委2018年会前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主讲领导(科室)

备  注

1月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南府发【2017】42号)文件

王光华

每月在委务会或职工大会前集中组织一次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根据领导安排,可临时调整

2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卫生应急办公室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妇幼健康服务科

4月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基层卫生科

5月

《宪法》修正案

人事科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政药政科

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科

8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政策法规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

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基层与流动人口管理科

10月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11月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规划财务与信息科

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疾病预防控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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